本文以「先秦儒法之爭片論」為題,全文共分三章。 首章「緒論」。此章以法家之事功導引出歷代政治「陽儒陰法」之現象,由之對較儒、 法三家之歷史定位,及其價值體系之分野,並藉之呈顯吾人片面之理解及關注之問題所在: 中國現代化之進程中,儒法之政治哲學能否作為建構一蘊涵中國歷史文化之特殊精神與面貌 之政治格局之源頭活水?儒法之會通,當係暢其流也。 第二章「本論」。此章點出歷代儒法之爭,及其爭辯問題之本質,主要為法律與道德之 關係、人治與法治之糾結。前二節分別藉現代之觀念,及對原典之詮釋、疏解,會通法律與 道德間為「同質異態」之關係;人治與與法治本質上皆落人「極端人治論」。第三節則就黃 宗羲「有治法而後有治人」之觀點,析述道德與政治之界域及其精義,以調和儒法之爭。 第三章「結論」。經由前章之釐清,本章略陳儒法三家政治理念蘊涵中國現代化之內在 資源,及隱含現代民主政治所追求之價值理念,並透過文化意識及歷史法則之反思,肯定儒 法三家之學術地位及其現代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