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影像服務」(Descriptive Video Service,簡稱DVS)是一種為視 障者描述其無法收視之影像畫面,以協助其有效觀賞電影的語言工作。 本文主要欲探討口述影像此一將電影之「視覺符號」轉述成「言辭符號」的符號 過程,究竟是「翻譯」還是「再現」,以發掘「口述影像」的符號行為本質,並 釐清口述影像撰述者的「自我定位」。 本文以為「口述影像」並非絕然是一種「再現」或「翻譯」的符號行為,而是具 有一種光譜連續變化的本質,端視轉換之符號體系間「相似性」的大小而定。因 此,本文提出一個從翻譯到再現的丈量標準,並認為光譜的界線也非恆常不變, 而會隨著兩種符號背後文化的交融,擴大「翻譯」的版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