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在孟子學的基礎上提出「良知」,並提出良知之學的最後定論「致良知」。其發展脈絡是,龍場悟道之後,在陸象山「心即理」的基礎上,提出工夫論「知行合一」;平定朱宸濠之後,在「心即理」的基礎上展開其理論,發展為「良知即是天理」,提出工夫論「致良知」。本文從王陽明「心即理」、「良知即是天理」與「良知即是《易》」的理論關係展開,陽明首先肯定良知之存在,他繼承「心即理」之說,肯定心之道與天之理,其理則一也;在人心之良知本體上,肯定良知是天理,亦是《易》之理;換言之,《易》之理,是天理,是良知本體,亦是「致良知」的工夫。王陽明的良知之學,其本體論與工夫論是徹上徹下,是一貫之理,是道一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