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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唐五代「節文」研究
作者:侯怡利
作者(外文):Hou Yi Li
校院名稱:中國文化大學
系所名稱:史學研究所
指導教授:王吉林
學位類別:博士
出版日期:2007
主題關鍵詞:唐五代節文法制唐律宋刑統格後敕編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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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主旨在透過唐五代時期的王言、禮儀及律令等三類「節文」,來觀察、省思中晚唐、五代時期法制的變化,全文共分為八章二十九節,另附十四個表,約二十五萬餘言。
  本文試圖從學界比較忽視的唐、五代時期的「王言類法制性節文」,來觀察唐代後期法制變化的趨勢,並試圖尋繹此類「法制性節文」的歷史意義。
  本文認為,「節文」一詞其性質與意涵隨時代推移而有所轉變,從先秦時期到漢代,均帶有明顯的規範性意義,認為是合乎人情、事故,並遵循著禮的節制與文飾,故知至少在漢代以前,「節文」此一名詞與「禮」的規範性意義,有著明顯的密切關係。到了晉代
,「節文」卻有了新的意涵,亦即除了和「禮」的密切關係之外,「節文」亦適用於規範國家行政體制(如國家官僚結構)相關的制度性規定。
  至於唐代,雖然在初唐時「節文」大多與禮儀制度相關,但卻帶有更多制度性規定的意義,甚至由過往專門針對禮儀文化的專有名詞,轉為針對一般行政事務及法律規範的用語,在「節文」性質轉變上有其重大意義。此後,將「節文」做為一般行政用語或法律用語,屢見不鮮;至唐玄宗開元末期後,有許多例證顯示,「節文」已儼然成為一種獨立且具體的規範了。而此一體制,更盛行於中、晚唐,乃至於五代時期。
  綜括全文,本文認為唐五代時期「王言類法制性節文」之所以發軔於唐玄宗時代,並盛行於中唐的德宗時期以迄於五代末年,它的主因就在於中晚唐乃致於五代時期的政局常久處於動盪的狀況下,朝廷在無暇修訂《律》、《令》、《式》的狀況下,只有努力修訂《格》以及《格後敕》;尤其是《格後敕》與《編敕》更是盛行於中晚唐以及五代年間;雖然這些《格後敕》與《編敕》並未能流傳下來,但在《宋刑統》這部北宋初年編成的治國法典,卻保存了五十七道的唐、五代王言類法制性節文;而許多晚唐以迄宋初所編成的政書類或總集類的典籍如《唐會要》、《五代會要》及《冊府元龜》之內,也同樣保存了許許多多中晚唐、五代時期的節文,尤其是「法制性節文」,這絕非偶然。是以本文認為凡已被《宋刑統》收錄的各類節文,很可能就是中唐以迄五代時期《格後敕》及《編敕》的部份內容;至於散見於各個史籍而未被《宋刑統》收錄的各條節文,則有可能是尚未被編修為《格後敕》及《編敕》的獨立、單行的「節文」,這就是「王言類法制性節文」的時代意義。
  其次,若就唐、五代時期「王言類法制性節文」的功能性意義來分析,則有87.91%的比重是「變更」和「增修」了唐代《律》、《令》、《格》、《式》原有的規範內容;只有12.09%的「王言類法制性節文」,是在「重申」前令,準此而言,唐、五代時期的法制性節文,確實在唐代後期法制變化的過程中,扮演過重要的角色。
  再次,本文檢驗自唐德宗以降,唐五代君主對於「杖殺之刑」的處分,竟有67.21%的比例,是符合唐德宗建中三年的三道敕節文之規範;雖然,這只是一項針對法制性節文的抽樣研究,卻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中晚唐五代時期王言類法制性節文的有效性與實用性。  復次,依據本文的論證,中晚唐時代及五代時期的君主,頻頻以「王言類法制性節文
」打破律令格式原有之規範,很明顯地就是皇權擴張的例證和趨勢所在;也可以說,當兵馬倥傯,政局動盪時,「法制性節文」有其因時制宜、靈活運用的特質,故為中晚唐乃至五代時期帝王,頻繁運用的統治工具;準此而言,我們可以說,北宋時代皇權擴張的表徵之一,從唐後期法制變化的趨勢、法制性節文地位的提升,即已可看出其端倪,是為本文試圖解釋之第三個問題的答案。
  最後,本文前已有言,「節文」的存在,必須是依附於「王言」之下的;換句話說,必須要先皇帝的「制」、「敕」批可後,然後才有「節文」存在的可能性。故知「節文」只是一種體現「王言」的工具,它背後的發言人仍是至高無上的「皇帝」。因而,我們更可以說,在中國古代法制史的演進過程中,唐代前期是「依律令格式以為治」;到了宋代則以「敕令格式」取代了原有的律令格式。而唐、五代時期的「王言類法制性節文」,則曾在此一變遷的過程中,扮演過重要的過渡性角色,這應屬合理的推論,此即唐、五代時期「王言類法制性節文」在唐宋變革期所曾扮演過的重要角色。
壹.基本史料
一、經部
 (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標點本,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第1刷。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標點本,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第1刷。
 (漢)鄭玄箋,(唐)孔穎達疏,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標點本,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第1刷。
 (漢)趙岐注,(北宋)孫奭疏,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孟子注疏》,標點本,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第1刷。
二、史部
(一)正史類
 (漢)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9月第1版,1982年11月第2刷。
 (漢)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6月第1版,1996年5月第9刷。
 (劉宋)范曄《後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4年9月第1版第1刷。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6月第1版,1996年5月第9刷。
 (後晉)劉昫《舊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5月第1版,1997年3月第6刷。
 (宋)歐陽修、宋祁《新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2月第1版,1997年3月第6刷。
 (宋)薛居正《舊五代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年5月第1版,1997年3月第6刷。
 (宋)歐陽修《新五代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12月第1版,1997年3月第6刷。
(二)編年史、別史、雜史類 
 (唐)吳兢《貞觀政要》,臺北,臺灣中華書局,1984年10月臺四版。
 (唐)劉肅撰,許德楠、李鼎霞點校《大唐新語》,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6月第1版,1997年12月湖北第3刷。
 (宋)司馬光撰,(元)胡三省音注《資治通鑑》,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6月第1 版,1995年7月湖北第9刷。
 (宋)李心傳撰,《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1版第1刷。
 (宋)李燾撰,黃以周等輯補《續資治通鑑長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 版第1刷。
 (宋)徐夢莘撰,《三朝北盟會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 版第1刷。
(三)政書類
 (唐)長孫無忌等撰《唐律疏議》,北京,中華書局,劉俊文點校,1983年11月第1 版,1993年第2刷修訂本。new window
 (唐)李林甫等奉敕撰,陳仲夫點校《唐六典》,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1月第1版第1刷。
 (唐)杜佑撰,王文錦等點校《通典》,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1刷。
 (宋)王溥《唐會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新校標點本,1991年1月第1版第1刷。
 (宋)王溥《五代會要》,臺北,世界書局斷句本,民國68年2月四版。
 (宋)宋綬、宋敏求編《唐大詔令集》,臺北,鼎文書局景印,1978年4月再版。
 (宋)竇儀《宋刑統》,臺北,仁愛書局景印標點本,1985年10月出版。
 (元)馬端臨《文獻通考》,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11月第1版第1刷。
 (元)吳城《大元聖政國朝典章》,臺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4月再版。
(四)史料考證、詮釋類
 (清)吳廷燮《唐方鎮年表》,收入:上海,開明書店《二十五史補編.第六冊》;臺北,開明書店重印本,1959年6月臺一版
 (清)黃大華《唐藩鎮年表》,收入:上海,開明書店《二十五史補編.第五冊》;臺北,開明書店重印本,1959年6月臺一版
 郁賢皓《唐刺史考》,香港,中華書局香港分局,1987年2月初版。
 劉俊文《唐律疏議箋解》,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6月第1 版第1刷。
 李希泌主編《唐大詔令集補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 版第1刷。
 天一閣博物館、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天聖令整理課題組校證《天一閣藏明鈔本天聖令校證附唐令復原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10月第1版第1刷。
 (日)仁井田陞原著,栗勁等編譯《唐令拾遺》,長春,長春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第1刷。
 (日)仁井田陞著,池田溫等編集《唐令拾遺補》,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97年3月25日初版。
三、子部(諸子、小說、雜家、類書)
 (周)管仲撰,(唐)尹知章注,(清)戴望校正《管子校正》,收入:楊家駱主編、劉雅農總校《諸子集成》,臺北,世界書局,1955年臺一版,世界文庫《四部刊要》本。
 (漢)韓嬰《韓詩外傳》,收入:程榮纂輯《漢魏叢書》,吉林,吉林大學出版社,1992年12月第1版第1刷。
 (漢)許慎撰,段玉裁注,王進祥斷句,唐鴻英音注《說文解字注》,臺北,漢京文化事業公司,1980年3月初版。
 (唐)裴庭裕撰,田廷柱點校《東觀奏記》,收入:《歷代史料筆記叢刊.唐宋筆記叢刊》,北京,中華書局,1994年9月第1版,1972年12月湖北第2刷。
 (宋)司馬光撰,《司馬氏書儀》,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1版第1刷。
 (宋)王欽若、楊億等編《冊府元龜》,臺北,大化書局,1984年10月初版。
 (宋)王讜撰,周勛初校證《唐語林校證》,收入:《歷代史料筆記叢刊.唐宋筆記叢刊》,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1月第1版,1972年12月湖北第2刷。
 (宋)李昉等編《太平御覽》,臺北,大化書局景印,1977年5月出版。
 (宋)李昉等編《太平廣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版第1刷。
 (宋)李心傳撰,崔文印點校《舊聞證誤》,收入:《歷代史料筆記叢刊.唐宋筆記叢刊》,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1月第1版,1972年12月湖北第2刷。
 (宋)宋敏求撰,誠剛點校《春明退朝錄》,收入:《歷代史料筆記叢刊.唐宋史料筆記》,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9月第1版,1997年12月湖北第2刷。
 (元)徐文瑞撰.楊訥點校,《吏學指南》,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版第1刷。
 (明)丘濬《大學衍義補》,臺北,世界書局,1988年2月初版。
 (清)王先謙撰,沈嘯寰、王星賢點校,《荀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新編諸子集成(第一輯)》,1988年9月第1版,1992年2月第2刷。
四、集部
 (唐)陸贄撰,(清)張佩芳注《翰苑集注》,臺北,世界書局斷句本,1982年11月4版。
 (唐)元稹《元稹集》,臺北,漢京文化事業公司,1983年10月31日初版。
 (唐)白居易《白居易集》(臺北,漢京文化事業公司,1984年3月初版)。
 (宋)李昉、宋白等輯《文苑英華》,北京,中華書局點校本,1966年5月第1版,1990年8月秦皇島第3刷。
 (清)董誥等編《全唐文》,附(清)陸心源輯補《唐文拾遺》、《唐文續拾遺》,臺北,大化書局重編影印本,1987年3月初版。

貳.近人論著
一、專書
(一)中文部份
 王吉林《唐代宰相與政治》,臺北,文津出版社,1996年6月初版一刷。
 王壽南《唐代藩鎮與中央關係之研究》,臺北,大化書局,民國67年9月重印初版。
 李淑媛《爭財競產--唐宋的家產與法律》,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5年10月初版一刷。
 余英時《歷史與思想》,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76年9月初版。
 林紀東、鄭玉波、蔡墩銘、古登美等編纂《新編六法全書》,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78年7月初版,1989年9月修訂版
 邱添生《唐宋變革期的政經與社會》,台北,文津出版社,1999年6月初版一刷。
 高明士《戰後日本的中國史研究》,臺北,明文書局,1986年6月最新增訂版。
 高明士主編《唐律與國家社會研究》,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99年1月初版一刷。
 高明士主編《唐代身分法制研究--以唐律名例律為核心》,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3年4月初版一刷。
 高明士主編《東亞傳統教育與法制研究(二)唐律諸問題》,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05年7月初版。。
 高明士主編《東亞傳統家禮、教育與國法(二)家內秩序與國法》,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05年9月初版。
 高明士《中國中古政治的探索》,臺北,五南圖書公司,2006年10月初版一刷。
 桂齊遜《國法與家禮之間:唐律有關家族倫理的立法規範》,臺北,龍文出版社,2007年3月初版。
 徐道鄰《唐律通論》,臺北,臺灣中華書局,1958臺一版。
 張晉藩《中國古代法律制度》,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2。
 陳俊強《皇恩浩蕩--皇帝統治的另一面》,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5年7月初版一刷。
 陳登武《從人間世到幽冥界--唐代的法制、社會與國家》,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6年3月初版一刷。
 黃源盛《中國傳統法制與思想》,臺北,五南圖書公司,1998年10月初版一刷。
 楊廷福《唐律初探》,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版第1刷。
 楊鴻烈《中國法律思想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4年11月臺一版,1993年3月第八刷。
 鄭顯文《唐代律令制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第1刷。
 劉俊文《唐代法制研究》,臺北,文津出版社,1999年6月初版一刷。
 薛梅卿《宋刑統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11月第1版第1刷。
 蔡墩銘《唐律與近世刑事立法之比較研究》,臺北,中國學術著作獎助委員會,1968年3月出版。
 戴炎輝《唐律通論》,臺北,正中書局,1964年4月臺初版,1977年5月臺四版。
 戴炎輝《唐律各論》,臺北,著者自印,1965年初版;1988年5月,成文出版社增訂 版。
 戴炎輝先生九五冥誕紀念國際學術研討會籌備委員會編印:《法史學傳承、方法與趨向--戴炎輝先生九五冥誕紀念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基礎法學中心等單位印行,2003年11月出版。
 嚴耕望《唐僕尚丞郎表》,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16,1956年4月初版。
(二)外文部份
 中村裕一《唐代制詔研究》,東京,汲古書院,1991年2月28日發行。
 中村裕一《唐代官文書研究》,東京,汲古書院,1991年12月31日發行。
 中村裕一《唐代公文書研究》,東京,汲古書院,1996年12月20日發行。
 中村裕一《隋唐王言の研究》,東京,汲古書院,2003年7月日發行。
 池田溫《中國古代籍帳研究--概觀.錄文》,東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79年3月30日發行。
 律令研究會編《譯註日本律令.五.唐律疏議譯註篇一》,東京,東京堂出版株式會 社,1979年10月20日初版發行。
 律令研究會編《譯註日本律令.六.唐律疏議譯註篇二》,東京,東京堂出版株式會 社,1984年9月15日初版發行。
 律令研究會編《譯註日本律令.七.唐律疏議譯註篇三》,東京,東京堂出版株式會 社,1987年6月30日初版發行。
 律令研究會編《譯註日本律令.八.唐律疏議譯註篇四》,東京,東京堂出版株式會 社,1987年6月30日初版發行。
 黑板勝美、國史大系編修會編輯《新訂增補國史大系.令集解》,東京,吉川弘文館,1974年8月1日發行。
 黑板勝美、國史大系編修會編輯《新訂增補國史大系.令義解》,東京,吉川弘文館,1974年8月1日發行。
(三)學位論文
 王怡辰《中晚唐榷鹽與政局的關係》,臺北,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89年6月。
 桂齊遜《唐代「判」的研究--以唐律與皇權的互動關係為中心》,臺北,中國文化大學史研所博士論文,1996年6月。
 羅彤華《唐代民間借貨之研究》,臺北,臺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1996年6月。
二、論文
(一)中文部份
 王 凱〈宋代指揮考〉,收入楊一凡主編《中國法制史考證.甲編.第五卷.歷代法制考.宋遼金元法制考》,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9月。
 王安泰〈《唐律疏議.職制律》第42條「公事應行稽留」(總132條)解讀〉,收入: 《國科會人文學研讀會規劃申請書.附〔唐律研讀會最近一期研讀成果報告〕》,臺北,唐律研讀會,2005年 6月。
 孔 學〈論宋代律敕關係〉,《河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41-3,2001。
 江必新,莫家齊〈「以敕代律」說質疑〉,《法學研究》,1985-4。
 李 俊〈《宋刑統》的變化及其史料價值〉,長春,《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1998
-5。
 李 勉〈管子其人其書〉,收入氏著《管子今註今釋》,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8年7月初版。
 邢義田〈奉天承運--皇帝制度〉,收入鄭欽仁主編《中國文化史新論.制度篇.立國的宏規》,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2年6月初版。
 余英時〈「君尊臣卑」下的君權與相權──「反智論與中國傳統政治」餘論〉,收入氏著《歷史與思想》,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76年9月初版。
 邱添生〈淺談日本學界對中國史的研究〉,《師大史學會刊》10,1973-12。
 邱添生〈由政治形態看唐宋間的歷史演變〉,《大陸雜誌》49-6,1974-12。
 邱添生〈由田制與稅法看唐宋間的歷史演變〉,《台灣師大歷史學報》4,1976-04。
 邱添生〈由貨幣經濟看唐宋間的歷史演變〉,《台灣師大歷史學報》5,1977-04。
 邱添生〈論唐宋間的歷史演變〉,《幼獅月刊》47-5,1978-05。
 邱添生〈論「唐宋變革期」的歷史意義〉,《台灣師大歷史學報》7,1979-05。
 邱添生〈論唐代中葉為國史中世下限說〉,《台灣師大歷史學報》15,1987-06。
 邱添生〈中國史上的中世〉(譯文,谷川道雄原著),《思與言》25-5,1988-01。
 祝總斌〈關於我國古代〞改法為律〞問題〉,北京,《北京大學學報.哲社版》,1992-22。
 禹成旼〈唐代德音考〉,北京,《中國史研究》2006-2,2006-5。
 侯怡利〈從「重振朝綱」到「姑息養奸」--唐德宗時代政局研究〉,桃園,《通識研究集刊》10,2006-12。
 高明士〈論唐律中的皇權〉,收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編輯委員會」主編《慶祝韓國磐先生八十華誕紀念論文集:中國古代社會研究》,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1987年7月第1版第1刷。
 高明士〈從律令制論開皇、大業、武德、貞觀的繼受關係〉,收入中國唐代學會編輯委員會主編《第三屆中國唐代文化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中國唐代學會,1997年6月出版。
 高明士〈論武德到貞觀禮的成立--唐朝立國政策的研究之一〉,收在中國唐代學會編輯委員會主編《第二屆國際唐代學術會議論文集》,臺北,文津出版社,1993年6月初版。
 高明士〈論武德到貞觀律令制度的成立--唐朝立國政策的研究之二〉,臺北,《漢學研究》11-1,1993-6。
 高明士〈導論:唐律研究及其問題〉,收入高明士主編《唐律與國家社會研究》,臺 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99年1月初版一刷。
 高明士〈從律令制的演變看唐宋間的變革〉,臺北,《臺大歷史學報》32,2003-12。
 高明士〈律令與禮刑的關係〉,收入戴炎輝先生九五冥誕紀念國際學術研討會籌備委員會編印:《法史學傳承、方法與趨向--戴炎輝先生九五冥誕紀念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基礎法學中心等單位印行,2003-11。
 桂齊遜〈唐律「刑事責任能力」規定及其相關規範分析〉,新竹,《元培學報》5,
1998-12。
 桂齊遜〈五十年來(1949~1998)臺灣地區唐律研究評介〉,新竹,《元培學報》6,1999-12。
 桂齊遜〈五十年來(1949~1999)臺灣關於唐律研究概況〉,臺北,《法制史研究》1,2000-12。
 桂齊遜〈我國固有律關於「同居相為隱」的理論面與實務面--以唐律為核心〉一文,收入高明士主編《唐代身分法制研究--以唐律名例律為核心》,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3年4月初版一刷。
 桂齊遜〈唐代宮禁制度在政治與法律上的意義與作用〉,收入:高明士主編《東亞傳統教育與法制研究(二)唐律諸問題》,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05年7月初版。
 陳登武〈唐宋審判制度中的「檢法」官〉一文,收入高明士主編《唐律與國家社會研 究》,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99年1月初版一刷。
 曾我部靜雄著,陸崇仁譯的〈唐朝玄宗廢除死刑的經過〉,臺北,《醒獅月刊》5-3, 1967-3。
 黃正建〈關於天一閣藏宋天聖令整理的若干問題〉,收入前引《天一閣藏明鈔本天聖令校證附唐令復原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10月第1版第1刷。
 黃源盛〈傳統中國「罪刑法定」的歷史發展〉,收入氏著:《中國傳統法制與思想》,臺北,五南圖書公司,1998年10月初版一刷。
 楊廷福〈唐朝的法律〉,《文史知識》1983-5(總第23期)。
 雷 聞〈唐開元獄官令復原研究〉,收入前引《天一閣藏明鈔本天聖令校證附唐令復原研究》。
 劉俊文〈論唐後期法制的變化〉,收入氏著:《唐代法制研究》,臺北,文津出版社,1996年6月一刷。
 劉嵐松〈《唐律疏議.職制律》「挾勢乞索」(總第148條)解讀〉,收入:《國科會人文學研讀會規劃申請書.附〔唐律研讀會最近一期研讀成果報告〕》,臺北,唐律研讀會,2005年 6月。
 薛梅卿〈重新估價《宋刑統》〉,南京,《南京大學法律評論》,1996 (秋)。
 薛梅卿〈《刑統賦》及解疏本初考〉,收入:龍韶華主編《中國法制史考證.甲編.第五卷.歷代法制考.宋遼金元法制考》,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9月第1 版第1刷。
 戴建國〈《宋刑統》制定後的變化--兼論北宋中期以後《宋刑統》的法律地位〉,上海,《上海師範大學社會科學學報》,1992-4。
 戴建國〈唐宋時期法律形式的傳承與演變〉,臺北,《法制史研究》7,2005-6。
 魏殿金〈點校本《宋刑統》補正十五則〉,山東,《齊魯學刊》,2002-6。
 羅根澤〈《管子探源》敘目〉,收入藍燈出版社編輯部主編《古史辨.第四冊》,臺北,藍燈出版文化公司,1987年11月初版。
(二)外文部份
 仁井田陞、牧野巽合撰〈故唐律疏議製作年代考(上)、下〉,東京,《東方學報》第1、2冊,1931年4月、12月出版。
 瀧川政次郎〈唐代法制概說〉,收入氏著《中國法制史研究》,東京,巖南堂書店, 1979年。
 小早川欣吾〈唐朝司法制度(二)〉,東京,《法學論叢》第41卷第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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