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在關於臺灣「色情行業」的探討上,無可避免的都將面臨一個棘手的問題,那就是研究者應該用什麼樣的態度去定義酒家、酒廊、舞廳�獶鼣o一類通常被通為「特種行業」的灰色地帶,是直接將它們和娼寮畫上等號,視這些行業的從業女子為娼妓?還是將它們看作一般正常的商業活動,不足為怪? 在上述問題意識的導引之下,本文企圖從歷史面向來探討上述行業的脈絡根源,以日據時期為而言,則旨在追溯傳統藝旦向新式煙花女轉變的過程,這些新興的煙花女子包含了咖啡店女給(女招待)以及跳舞場的舞女。在這過程當中,除了揭示現代經濟對於當時煙花女子淪落風塵的重要影響,並探討現代化過程對於新興沙龍式風月場所所具有的密切關係之外,也期望透過這樣的討論,來釐清「陪侍」和「賣淫」這一組看似曖昧、然而卻隱然有別的概念在現實臺灣社會所具有的重要意義,俾以作為爾後在探討相關議題時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