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2006年柏金斯生涯及技術教育促進法》,簡稱柏金斯第四版,係根源自《1963年職業教育法》,後經過1984年、1990年、1998年及2006年四次修正,柏金斯第四版為美國現行推動生涯及技術教育法源之主要憑藉。本文藉由文獻分析,瞭解柏金斯第四版之內容,俾作為發展台灣技術及職業教育之參考。首先簡述柏金斯第四版之修法歷程,進而分析修法重點,最後提出「技職教育之立法」、「經費之確保」、「以學生為主體之具體指標訂定」、「獨立性的專家諮詢會與全國性的主題研究」及「完整的政策推動年度分析檢討報告」,可供台灣作為借鑑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