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店儒簡〈六德〉的德性觀念有關倫理實踐的敘述乃涉及家庭到社會與國家等領域的關係,簡文即以「仁內義外」的服喪觀念為實踐原則,表述實踐者在家國社會之間如何施行喪禮規範,從中展現道德意義。根據簡文所述,本文從二方面來探討,一是論證〈六德〉所謂「仁內義外」非告子的仁內義外之說,二是經由描述喪禮的規範,表示仁內義外作為實踐喪禮的原則,其中更蘊含人倫與禮制的相互融攝,以及內在道德性的可能,如此觀念亦可經由比較孔孟荀三者對「三年之喪」的論述來瞭解。是故本文的結論認為〈六德〉的「仁內義外」除了指涉服喪的規範,更蘊含血緣親情優於社會關係的道德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