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所周知,中國經濟文化重心一直存在著向南移動的趨勢,而東晉南朝政權係直接吸收孫吳政權對江南地域的拓展經營之成果,而得以偏安江左,故瞭解孫吳立國的區域格局與社會結構、社會發展概況與地方管理策略,實有其必要性。
孫權在憑藉其父兄元從(如程普、黃蓋)及「賓旅寄寓之士」(如張昭、周瑜)助力穩定情勢之餘,一方面扶植吳姓大族(如陸遜、全琮)參與政權,另一方面則以進討打擊、分領郡縣、新設郡縣、徙民析兵等策略進行社會調控,以利強化其軍政資源與消弭地方反側力量;此外,孫權又通過奉邑、復客、世襲領兵等制的施行,表達對創業成員的恩遇,更是促成統治集團內部穩定,乃至建安末得以與曹操、劉備鼎足三分之重要關鍵。惟孫權統事後期,孫吳中樞的社會階層流動呈現僵化,也致內部衝突不斷被激化。歷經暨豔案、校書呂壹案、二宮搆爭,孫權的處置作為,清楚地表達其欲彰顯皇權的意志。衝突越嚴重,則團體間之界限就越清晰分明,又衝突的嚴重性越深以及衝突團體內的成員愈細,則該團體就越可能步上獨裁之局,是以孫權死後,中央內部權臣專擅、政變更迭的戲碼不斷,加以末主孫皓荒暴,凡此皆令局勢日下,積重難返。
又業已整理出版之走馬樓吳簡釋文,其內容紀年多在孫權嘉禾年間,參照史傳進行互證,有助於考察孫吳政權之於地方基層社會的統治狀況。如《嘉禾吏民田家莂》所見孫吳佃田,其特色包括以丘為區劃單位組織人力、限田差役性的動員墾作,以及強制性課徵高比率定額租稅;《竹簡(壹)》所見戶籍簡例,反映孫吳政府之於基層管控的統治能力;尤值得注意的是,彼時基層社會有貧富分化、貧窮下品戶承擔主要差役的趨向。最後,三國吳簡除讓漢魏間政經制度變革的研究,包括丁中、身分、戶籍、戶調、及有關稅役等有了新的開頭外,至於地方基層行政運作模式,如憑證保據的精神、新興聚落的出現,亦有新的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