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學校教育的本質來看,教育活動乃是屬於一種師生互動的歷程,其內容則包含了「教」與「學」。惟昔日的教學,教重於學,教學活動是以教師為中心,學生的學習僅是在教師的規範下進行,少有置喙的餘地,因而教育成效多少受到影響。教育的主體是教師與學生,有關教師和學生間交互作用,一直是教育心理學(instructional psychology)中重要的研究領域。為了全面提昇體育教育品質的內容,體育教師必須瞭解學生的學習需求與學習行為,以協助展現本身特有的教學能力及教學表現,來影響學生對體育學習的興趣,並提高運動學習的成果。學習的基礎,建立在興趣與需要,而學習效果則顯示在適當的行為上。學生對課程的學習能力故然是值得指導者所重視,但是學生正面的學習行為更應是指導者迫切追求的。從體育教育的現況來看,可以發現,教師很少只使用一種教學方法來指導學生,而學生也不太可能只使用同一種學習方式來學習所有的知識與技巧。許多的研究指出學習行為能有效的預測學習效果,其相關變項會影響學習歷程,進而轉化組織為內在心理的認知感,藉此種潛在情感性的變化,以外顯行為來表現。因此,學習行為是影響學習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