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在解嚴之前,整個社會基本上是由威權國家所支配,其控制市民社會的方式是透過統合主義與侍從主義來掌握不同的政治與社會團體。臺灣的民國黨權在這樣的一個結構條件限制下,所發展出來支配臺灣社會的方式,對於後來政治權力分炭與社會動有了許多變化,值得我們特別注意。尤其是解嚴之後國家機器與地方派系權力關係形式的轉化。而本文即在分析,在臺灣獨特的歷史脈絡下,國家統合能力的發展。並將臺灣發展過程區分成三個階段:兩蔣執政時期、李登輝執政時期與陳水扁執政時期,依Michael Mann的國家權力結構模型瞭解三個階段的國家權結構中國家專制力與國家基層行政能力的發展;以及Weiss與Hobson的國家與社會關係模型,從地方派系與信用合作社的角度進入此一結構,瞭解其對國家與社會關係所造成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