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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唐代親屬相犯之研究
作者:洪文琪
作者(外文):Hung, Wen-Chi
校院名稱:中國文化大學
系所名稱:史學系
指導教授:王吉林
學位類別:博士
出版日期:2014
主題關鍵詞:唐律鬬訟律親屬相犯Tang codeDou Song lawRelatives Vio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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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在中國法制史中,實具承先啟後之地位。因其上集秦漢、魏晉之大成,下立宋、元、明、清之軌範,故其影響深遠。蓋唐律自《永徽疏》成以後,遂為歷代制律之準繩,其脈絡之迹,顯而易見。《唐律疏議》的頒定,象徵著傳統中國進入法律制度的成熟期,歷經宋、元、明,以迄於清季,皆深受唐律的影響。
探討家內秩序則會涉及到禮教思想,而禮教是傳統中華的重要文化特徵,社會中的思想、制度以及日常生活的行為,均受其影響。在家庭(族)中依照禮的規定,對於個人的身分及義務,均有詳盡的規範。因此,研究家庭(族)中親屬之間的犯罪問題,有助於理解禮教精神於法律層面的完善與家內秩序的運作實況。此外,親屬相犯是指犯罪主體與客體之間具有親屬關係的特殊身分,欲解決此類犯罪問題,這就涉及到兩者的親疏、尊卑、長幼,犯罪的構成、認定及量刑的加減等,均與此有關。因此,研究親屬相犯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本文將側重於《唐律.名例律》、《唐律.賊盜律》及《唐律.鬬訟律》等三篇的討論。本文選擇以上三篇進行分析的原因有二:一是《唐律.名例律》乃整部《唐律》其適用範圍較廣之通例;其二是與「親屬相犯」有關之規範,多集中於三篇中。
本共分為六章。第一章「緒論」敘述研究動機與目的,並定義本文「親屬」的範圍;第二章「親屬相犯的立法基礎與發展」討論唐代親屬相犯的立法基礎,並簡述唐以前親屬相犯規範;第三章「親屬相犯與家內秩序」就唐律對家父長權的維護,及服制入律對量刑的影響,分析尊卑之間同罪異罰的差異性;第四章「親屬相犯的法律責任」討論唐律中親屬相犯的相關律文,並附以司法實例,檢視司法官員在審理親屬相犯案件時,是否依唐律而判?第五章「親屬相犯的侷限」討論親屬相犯本身具有哪些侷限;第六章「結論」總結親屬相犯的行為是按親疏、尊卑、長幼之別來定罪量刑的,因輩分及服制而有所不同。這是法律發展成熟後的必然結果,法律律文漸趨煩瑣而具體。
Tang code has position of serving as a link in fact in the history of Chinese legal system. Because incorporate the strong points of Qin Han, Wei Jin on it, make the criterion of human conduct which set up the Song, Yua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so influence is far-reaching. Build the intersection of Tang and law since the Tánglǜ shūyì to become, make criterion of law, the intersection of train of thought and it its for successive dynasties then? ,Obvious. To issue, definitely, symbolize traditional China, enter legal mature period of system " the intersection of Tang code dredge, discuss ", go through Song, Yuan and Ming Dynasty, in clear season so far, are all influenced by Tang code deeply.
The order will involve the Confucian or feudal ethical codes thought to canvass the family, and the Confucian or feudal ethical codes is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important culture characteristic, the behaviors of thought, system and daily life in the society, are influenced by it. In the family ' In accordance with gift, as to personal identity and obligation, there are exhaustive norms in China. So, study the family (the clan) The crime question between China's relative, contribute to understanding the spirit of Confucian or feudal ethical codes is in completion and home of the legal aspect the operation of the order is live. In addition, it mean that has special identity of relative's relation between subject of crime and object that the relative makes, want to solve problem of this kind of crime, this one that involves the two is close and distant, one is low, long and young, the adding or subtracting etc. of composition, asserting and measurement of penalty of the crime, relate to this. So, study the relative and make the problem, it is significant.
It lay particular emphasis on this text Ming Li law、Ze Dao law and Dou Song law. Wait for the discussions of three. Selected works this select three the above, go on, analyze for two reasons: First, Ming Li law example law of the law is his applicable scope's wider general rule of the whole Tang code; Second the norm related to the fact that ' the relative make ', concentrate on three more.
Originally divided into six seals altogether. Chapter one ' introduction ' narrates research motive and purpose, and define the range of this text ' the relative '; Chapter two ' the legislative foundation which the relative makes discusses the legislative foundation that the relative made of the Tang Dynasty with development ', sketch the intersection of Tang and former relative, break the rules Fan; Chapter three ' the relative makes with order in the family ' Tang code's maintenance of my father's long right, and the clothes is made into the impact on measurement of penalty of law, with the different difference that fines of the crime when it is low to analyze one; The relevant law that Tang code's relative makes is gentle that ' the legal liability which the relative makes of chapter four ' is discussed, and enclose it with the judicial embodiment and look over department law officers are while hearing to the relative and making the case, judge in accordance with Tang code? Chapter five ' limitation that relative make ' discuss relative make what limitations itself have; Chapter six ' the conclusion ' summarizes the behavior that the relative makes not to declare measurement of penalty guilty according to close and distant, a low, long and young one, different to some extent because the seniority in the family and clothes are made. The inevitable outcome after this is developed operation by a law, legal law is gentle and convoluted and concrete gradually.
參考書目
壹.基本史料
一、經部

(周)左丘明傳,(晉)杜預注,(唐)孔穎達正義,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
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1刷。
(漢)毛亨傳,(漢)鄭玄箋,(唐)孔穎達疏,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北
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1刷。
(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
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1刷。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
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1刷。
(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儀禮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
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1刷。
(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疏,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北京,北京大學
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1刷。
(漢)公羊壽傳,(唐)徐彥疏,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春秋公羊傳注疏》,北京,北京
大學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1刷。
(漢)趙岐注,(北宋)孫奭疏,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孟子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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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何晏注,(宋)邢昺疏,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論語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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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李隆基注,(宋)邢昺疏,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孝經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
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1刷。

二、史部
(一)正史類

(漢)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9月第1版,1963年6月第3刷。
(漢)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6月第1版,1964年11月第2刷。
(晉)陳壽,《三國志》,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12月第1版,2006年10月第20刷。
(劉宋)范曄,《後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5月第1版,1973年8月第2刷。
(梁)沈約,《宋書》,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10月第1版第1刷。
(梁)蕭子顯,《南齊書》,北京,中華書局,1972年1月第1版,1974年2月第2刷。
(北齊)魏收,《魏書》,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6月第1版第1刷。
(唐)李百藥,《北齊書》,北京,中華書局,1972年11月第1版第1刷。
(唐)令狐德棻,《周書》,北京,中華書局,1971年11月第1版,1974年2月第2刷。
(唐)姚思廉,《梁書》,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5月第1版第1刷。
(唐)姚思廉,《陳書》,北京,中華書局,1972年3月第1版第1刷。
(唐)魏徵,《隋書》,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8月第1版,2002年12月第8刷。
(唐)房玄齡,《晉書》,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11月第1版第1刷。
(唐)李延壽,《南史》,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6月第1版第1刷。
(唐)李延壽,《北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10月第1版第1刷。
(後晉)劉昫,《舊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5月第1版,1997年3月第6刷。
(宋)歐陽修,《新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2月第1版,1997年3月第6刷。
(宋)薛居正,《舊五代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年5月第1版第1刷。
(宋)歐陽修,《新五代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12月第1版第1刷。
(元)脫脫,《宋史》,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12月第1版第1刷。
(明)宋濂,《元史》,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12月第1版第1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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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編年、別史、雜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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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溫大雅著《大唐創業起居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6月第1版。
(唐)丘悅著《三國典略輯校》,台北,東大圖書,1998年6月初版。
(唐)馬總著《通曆》,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
(唐)裴庭裕著,田廷柱點校《東觀奏記》,收入:《歷代史料筆記叢刊.唐宋筆記叢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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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書類
(唐)長孫無忌等著,劉俊文點校《唐律疏議》,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11月第1版,new wind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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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蕭嵩等著《大唐開元禮》,東京,汲古書院,1972年11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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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吳競著,謝保成集校《貞觀政要》,北京,中華書局,2003年5月第1版第1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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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王溥著《唐會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1刷。
(宋)王溥著《五代會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1刷。
(宋)宋敏求編《唐大詔令集》,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4月第1版第1刷。
(宋)鄭樵著,王樹民點校《通志二十略》,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11月第1版第1刷。

(四)史料考證、詮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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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陳立著,吳則虞點校《白虎通疏證》,北京,中華書局,1994年8月第1版,1997年
10月第2刷。
(清)王先慎著,鍾哲點校《韓非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7月第1版,2003年
4月第2刷。
(清)薛允升著,懷效鋒,李鳴點校《唐明律合編》,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1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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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沈之奇註,懷效鋒,李俊點校《大清律輯註》,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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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沈家本著,鄧經元、駢宇騫點校《歷代刑法考附寄簃文存》,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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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樹德著《九朝律考》,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5月第1版,2006年11月第2版。
蔣禮鴻著《新編諸子集成‧商君書錐指》,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4月第1版第1刷。
王利器著《新編諸子集成‧新語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8月第1版第1刷。
郁賢皓著《唐刺史考》,香港,中華書局香港分局,1987年2月第1版第1刷。
吳毓江著,孫啟治點校《新編諸子集成‧墨子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10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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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誥著,王樹民、徐長雲點校《國語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6月第1版第1刷

李希泌主編《唐大詔令集補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第1刷。
黎翔鳳著,梁運華整理《新編諸子集成‧管子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6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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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振益,鍾夏校注《新編諸子集成‧新書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7月第1版第2刷。
胡平生,張德芳著《敦煌懸泉漢簡釋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第1刷。
黃懷信,孔德立,周海生等著《大戴禮記彙校集注》,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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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紅林著《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集釋》,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10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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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閣博物館、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天聖令整理課題組校證《天一閣藏明鈔本天聖令
校證附唐令復原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10月第1版第1刷。
馬宗霍著《論衡校讀箋識》,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5月第1版第1刷。
懷效鋒點校《大明律》,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第1刷。
馬建石、楊育棠主編《大清律例通考校注》(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10月第1版第1刷。
(五)考古類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版第1刷。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主編《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二年律令釋文》,
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年11月第1版第1刷。

三、子部(諸子、小說、雜家、類書)

(秦)呂不韋編,許維遹著,梁運華整理《新編諸子集成‧呂氏春秋集釋》,北京,中華書局,
2009年9月第1版,2010年3月第2刷。
(漢)董仲舒著,(清)凌曙注《春秋繁露》,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9月第1版第2刷。
(東漢)許慎著,(清)段玉裁注,王進祥斷句,唐鴻英音注《說文解字注》,台北,漢京文
化事業公司,1980年3月初版。
(劉宋)劉義慶著,劉義慶校注《世說新語校箋》,北京,中華書局,1999年9月初版1刷。
(唐)劉餗著,程毅中點校《隋唐嘉話》,收入:《歷代史料筆記叢刊.唐宋筆記叢刊》,北京,
中華書局,1979年10月第1版,1997年12月湖北第2刷。
(唐)劉肅著,許德楠、李鼎霞點校《大唐新語》,收入:《歷代史料筆記叢刊.唐宋筆記叢
刊》,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6月第1版,1997年12月湖北第3刷。
(唐)張鷟著,趙守儼點校《朝野僉載》,收入:《歷代史料筆記叢刊.唐宋筆記叢刊》,北京,
中華書局,1979年10月第1版,1997年12月湖北第2刷。
(宋)王欽若、楊億等編《冊府元龜》,台北,大化書局,1984年10月初版。
(宋)王讜著,周勛初校證《唐語林校證》,收入:《歷代史料筆記叢刊.唐宋筆記叢刊》,北
京,中華書局,1987年1月第1版,1997年12月湖北第2刷。
(宋)李昉等著《太平御覽》,北京,中華書局,1960年2月第1版,1995年10月第5刷。
(宋)李昉等著《太平廣記》,北京,中華書局,1961年9月新1版,1986年3月第3刷。
(元)徐元瑞著,楊訥點校《吏學指南》,收入:《元代史料叢刊》,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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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丘濬著《大學衍義補》,台北,世界書局,1988年2月初版。

(明)馮夢龍編著《喻世明言》,湖南,岳麓書社,2012年11月初版。
四、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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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白居易著,顧學頡點校《白居易集》,北京,中華書局,1999年10月31日初版。
(宋)李昉等編《文苑英華》,北京,中華書局,1966年5月第1版,1982年7月第2刷。
(明)海瑞著,李錦全,陳憲猷點校《海瑞集》,海口,海南出版社,2003年5月初版。
(清)永瑢、紀昀等編《四庫全書總目》,北京,中華書局重刊本,1965年6月第1版,1992年10月第5刷。
(清)袁枚著《小倉山房文集》,台北,廣文書局景印,1972年初版。
(清)董誥等編《全唐文》,台北,大化書局重編影印本,1987年3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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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近人論著
一.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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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凌華著《五服制度與傳統法律》,北京,商務印書館,2013年2月初版1刷。
王兆鵬,張明律,李縈庚著《刑事訴訟法(上)》,台北,承法數位文化,2012年12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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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維著《觀堂集林(外二種)》,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11月第2版第1刷。
余英時著《歷史與思想》,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76年9月初版,1987年1月第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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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善洪、王鳳賢著《中國倫理學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版第1刷。
周冉著《羅馬法原論(下)》,北京,商務印書館,1994年6月初版。
林咏榮著《唐明律的比較研究》,台北,著者自印,1962年10月初版。new window
林咏榮著《唐清律的比較及其發展》,台北,國立編譯館,1982年8月初版。
胡留元,馮卓慧著《夏商西周法制史》,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年7月第1版第1刷。
許倬雲著《求古編》,台北,聯經出版事業有公司,1982年6月初版,1984年3月再版。
俞榮根著《儒家法思想通論》,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5月第1版第1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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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士主編《唐代身分法制研究以唐律名例律為核心》,台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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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士主編《東亞傳統教育與法制研究(一)教育與政治社會》,台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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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士主編《東亞傳統教育與法制研究(二)唐律諸問題》,台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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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士主編《東亞傳統家禮、教育與國法(一)家族、家禮與教育》,台北,國立臺灣大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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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墩銘著《刑事訴訟法論》,台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1993年12月第2版第1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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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 穆著《錢賓四先生全集》第19冊,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8年9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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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同祖著《瞿同祖法學論著集》,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8年9月15日初版。
戴炎輝編著,戴東雄,黃源盛校訂《唐律通論》,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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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炎輝著《唐律各論》,台北,成文出版社,1988年5月增訂版。new window
戴炎輝著《中國法制史》,台北,三民書局,1966年6月初版1刷,2000年10月第12刷。

(二)外文部份
1、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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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lleybank E.G., The Background of the Rebellion of An Lu-San. 臺北,虹橋書店印,1973年12月第一版。
Wright, A.E. & Twitchett ed., Perspectives on the T'ang. 臺北,虹橋書店印,1974年7月第一版。
Tatsuro Yamamoto, On Ikeda & Makoto Okano Co-edited,Tunhuang and Turfan Documents Concerning Social and Econmic History, Vol Ⅰ.Legal Texts, Vol Ⅱ. Census Registers, Vol Ⅲ. Contracts.(Tokyo, Tokyo Press Co., Ltd, 1980,1985,1987)
Howard J.Wechsler, Offering Of Jade And Silk: Ritual and Symbol in the Legitimation of the Tang Dynast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5.

2、日文
仁井田陞著《中國法制史研究刑法》,東京,東京大學出版社,1959年8月初版第1刷,
1980年11月補訂版第1刷。
律令研究會主編,滋賀秀三譯註《譯註日本律令(五).唐律疏議譯註篇一》,東京,東京堂,
1979年10月初版。
律令研究會主編,中村茂夫譯註《譯註日本律令(七).唐律疏議譯註篇三》,東京,東京堂,
1987年6月初版。
(日)仁井田陞著,池田溫等編集《唐令拾遺補》,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97年3月25
日初版。

3、譯著
(日)仁井田陞著,栗勁、霍存福、王占通、郭廷德編譯《唐令拾遺》,長春,長春出版社,
1989年11月第1 版第1刷。
(日)仁井田陞著,牟發松譯《中國法制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7月第1版第1刷。
(日)富谷至著,柴生芳、朱桓曄譯《秦漢刑罰制度研究》,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年4月第1版第1刷。
(日)滋賀秀三著,張建國,李力譯《中國家族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第1刷。
馮 軍譯《德國刑法典》,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

羅結珍譯《法國刑法典》,北京,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5月初版。

(三)學位論文
王曉影,〈漢代家族內部犯罪研究〉,長春,吉林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年5月。
李貞德,〈西漢律令中的倫常觀〉,台北,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1985年6月。
周均海,〈唐代家庭犯罪研究〉,山東,曲阜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4月。
桂齊遜,〈唐律「判」的研究以唐律與皇權的互動關係為中心〉,臺北,中國文化大學史new window
學研究所博士論文,1996年9月。
黃偉廷,〈唐宋姦罪之研究〉,台北,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年6月。
黃源盛,〈漢代春秋折獄之研究〉,台中,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1980年6月。
黃錕炎,〈唐律立法精神之研究〉,台北,中國文化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1970年6月。
鄭文肅,〈儒家法律思想和唐律研究〉,台北,臺灣大學法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73年11月。


二.期刊論文
(一)中文部份
王子今〈張家山漢簡所見「妻悍」「妻毆夫」等事論說〉,南陽,《南都學壇》(人文社會科學學報)2002年第22卷第4期。
李淑媛〈唐代的家庭暴力以虐妻、毆夫為中心之思考〉,收入於高明士編《東亞傳統家禮、教育與國法(二)家內秩序與國法》,台北,國立台灣大學出版中心,2005年9月初版。
李淑媛〈唐代家庭暴力中的虐兒現象以唐律為中心之探討〉,《中興大學歷史學報》第18期,台中,中興大學歷史系,2007年6月。new window
李淑媛〈唐代的「典賣妻女」現象以律令為中心〉,《臺灣師大歷史學報》第42期,台北,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系,2009年12月。new window
邢義田,〈秦或西漢初年和姦案件中所見的親屬倫理關係江陵張家山247號墓《奏讞書》簡180-196考論〉,收入於柳立言主編,《傳統中國法律的理念與實踐》(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8年6月。
徐世虹〈秦漢簡牘中的不孝罪訴訟〉,上海,《華東政法學院學報》,2006年第3期。
祝總斌〈略論晉律之“儒家化”〉北京,《中國史研究》,1985年第2期。
高明士〈導論:唐律研究及其問題〉,收入高明士主編《唐律與國家社會研究》,台北,五南
圖書出版有限公司,1999年1月初版1刷。
高明士〈唐律中的家長責任〉,收入高明士主編《唐代身分法制研究以唐律名例律為核
心》,台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4月初版1刷。
翁育瑄〈唐宋有關親屬相犯案件的審理〉,收入於高明士編《東亞傳統教育與法制研究(一)教育與政治社會》,台北,國立台灣大學出版中心,2005年7月初版。new window
桂齊遜〈我國固有律關於「同居相為隱」的理論面與實務面以唐律為核心〉,收入高明
士主編《唐代身分法制研究以唐律名例律為核心》,台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
司,2003年4月初版1刷。
桂齊遜〈唐律「家人共犯,止坐尊長」分析〉,高明士主編《東亞傳統家禮、教育與國法(二)
家內秩序與國法》,台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05年9月初版。
桂齊遜〈唐律為維護「家內秩序」之立法規範分析以「尊卑相犯」為例〉,台北,《史學
彙刊》第1期,台北,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暨史學系,2011年6月。
桂齊遜,〈唐律中的「故意」與「過失」〉,收入於黃源盛主編,《唐律與傳統法文化》,台北,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1年7月初版。
張傳璽〈再議古代法律中的「親屬容隱」規定〉,《法制史研究》第15期,台北,中國法制史學會;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9年6月。new window
陳登武〈復讎新釋從皇權的角度再論唐宋復讎個案〉《台灣師大歷史學報》第31期,台new window
北,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系,2003年6月。
陳登武、于曉雯〈從北魏「費羊皮賣女案」說到中國古代的債務和人口買賣〉《法制史研究》new window
第9期,台北,中國法制史學會;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6年6月。
陳登武〈再論白居易「百道判」以法律推理為中心〉《台灣師大歷史學報》第45期,台
北,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系,2011年6月。
陳登武〈白居易《百道判》中的禮教思想〉《法制史研究》第23期,台北,中國法制史學會;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3年6月。
陳俊強,〈唐代「重罪」的探討──以恩赦為中心〉,收入中國唐代學會、國立成功大學中文
系、歷史系合編《第四屆唐代文化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南:成功大學,1991年1
月。
陳俊強,〈唐代量移試探〉,收入中國唐代學會、國立中正大學中文系、歷史系合編《第五屆
唐代文化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高雄:麗文文化事業,2001年9月。
陳惠馨〈《唐律》中家庭與個人的關係透過教育與法制建構「家內秩序」〉,高明士主編
《東亞傳統家禮、教育與國法(一)家族、家禮與教育》,台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
心,2005年9月初版。
楊頡慧〈從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看漢初法典的儒家化〉,南寧,《學術論壇》2006年第
10期。
劉 敏〈從《二年律令》論漢代「孝親」的法律化〉,天津,《南開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6年第2期。
劉燕儷〈唐律中的母子關係〉,收入於高明士編《東亞傳統家禮、教育與國法(二)家內秩序與國法》,台北,國立台灣大學出版中心,2005年9月初版。
鄭聯芳〈論親屬犯罪相容隱〉,台北,《法學叢刊》1963年第8卷第1期。new window
鄧學彬〈淺談中國法律的儒家化〉,西安,《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16卷第4期。
羅彤華〈「同居」析論唐代家庭共財性質之探討〉,台北,《大陸雜誌》2000年第100
卷第6期。
賴亮郡〈唐律的加刑基準數及其相關刑度計算〉收入高明士編,《東亞傳統教育與法制研究(二)唐律諸問題》,台北,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05年7月初版。new window
戴炎輝〈唐律十惡之溯源〉,原發表在氏著《中國法制史論集》,台北,三民書局,1966年6
月初版,頁1~72;現收入氏著《傳統中華社會的民刑法制誕炎輝教授論文集》,
臺北,戴炎輝文教基金會發行,1998年11月出版。

(二)外文部份
布目潮渢〈白居易の判を通して見た唐代の復讎〉,收入《中國哲學史の展望と摸索》,東京,
創文社,1976年11月發行。
高明士著,大浦太治譯〈唐律の共犯規定より見た家長の責任〉,小林宏主編《律令論纂》,東京,汲古書院,2003年2月發行。
Shuzo Shiga,“Family Property and the Law of Inheritance in Traditional China”, in David C. Buxbaum, ed. , Chinese Family Law and Social Change: in Historical and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Seattle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1978 , pp.10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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