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清代竹塹地區的九芎林莊為例,試圖說明乾隆55 年(1790)臺灣實 施番屯制度以後,歸屯地區如何在番屯制度架構底下形成新墾莊。過去對於番屯 制度的研究成果雖然相當豐富,但普遍側重族群關係的探討,較少涉及番屯制度 對地方開墾史的影響,因此本文透過九芎林莊的個案研究,進一步探討番屯制度 施行後的土地開發及其歷史意涵。 透過九芎林莊的個案研究,可以發現番屯制度實施以後,地方社會的人們藉 由彌補屯租、調降租率等方式,不斷將周遭墾地整合為九芎林莊的屯地,逐步擴 張其拓墾範圍。例如,九芎林莊在歸屯以後,便由佃首續墾界外餘埔並奏請變更 屯租租率,逐漸向外擴張形成一個新的墾莊範圍。不僅如此,歸屯地區的墾莊範 圍,基本上也與番屯制度實際運作方式有關。九芎林莊及其東側的中興莊(猴洞), 儘管在開發過程有其連續性脈絡,卻分別建構成為兩個墾莊社會,原因即是兩個 墾莊的番屯制度運作方式不同。九芎林莊係由佃首招佃開墾,徵收屯租;中興莊 則是由墾戶開發後,另貼定額屯租給麻薯舊社。換言之,番屯制度進入地方社會 的過程,其實是地方官府與屯佃之間對於番屯制度運作的協調,才建構出所謂的 屯埔,並在番屯制度運作的基礎上,重新發展出墾莊社會的樣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