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紀七0年代,旅美漢學家陳世驤提出中國文學「抒情傳統」之說,對台灣及美國學界關於中國文學之特質與歷史的論述,影響非常深遠;而約略同一時期,在大陸學界,被教條化的馬克斯主義,也成為中國文學史書寫的意識形態框架。這兩者都不免片面地簡化中國古代文學多元因素的結構與錯綜變遷的歷程;故本文在反思、批判這類論述之後,另外提出「完境文學史」的理論性構想,開展一種創造性的詮釋視域,期能更切實地重構中國古代文學史。 這一理論性的構想,其基本假定是:文學家乃處於「三重性」的歷史存在與社會存在之情境中生產其文本。第一重是在「地域民族」限定下的存在情境;第二重是在「社會階層」限定下的存在情境;第三重則是在「文學社群」限定下的存在情境;而這三重空間性限定的存在情境,又都受到時間性之「文化傳統」的限定。前二重存在情境,我們稱之為「社會文化存在情境」;後一重存在情境,我們稱之為「文學存在情境」。而不管哪一重存在情境,都是由各種觀念性及經驗性之主客因素,經緯混融、交涉、衍變而構成的整體性情境。對於一個文學家而言,這三重存在情境必然形成靜態結構性的叠合、混融與動態歷程性的交涉、衍變,而最終以符號形式的「文本」表現為可被理解、詮釋的「文學存在情境」。而從「社會文化存在情境」轉化為「文學存在情境」,並表現成符號形式的文本,其關鍵性因素即是「文學心靈」。 「完境文學史」的建構,就是以這一理論為基礎。其實踐操作必須兼顧文學家及其所生產之文本的三重存在情境,並有效詮釋他們如何從混融、交涉、衍變到別用、分流、佈體的結構與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