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時期,伴隨祠廟題記書寫的平民化轉向,女性在家、廟之間的形象發生變化。一方面,"男外女內"的儒家觀念深入基層社會,性別偏見存在于宗教活動與歷史書寫之中。祠廟題記撰寫者多為男性,即使是粗通文字的村民也知道并且踐行不書女性名諱的原則,女性的廟事活動信息大多被屏蔽。另一方面,不僅女性參與廟事不是罕見的現象,而且她們的活動也得到家庭與地方社會的普遍認可。宋元之際,祠廟祭祀不僅可以整合不同階層與族群的個體和家庭,廟事還成為平民家族爭取在地方社會影響力的家事,女性在廟事中扮演的角色因此被認可。晉豫之交的二仙信仰顯示,女性積極利用其親屬關系、財產支配權、社會網絡,在歷史書寫的地方化、平民化轉型中發聲,這一研究有助于加深我們對中國宗教、宗族組織發展的多元性、歷史性的認識。